近期,泉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在重点海域一举查获11艘擅自拆卸安全救助终端设备渔船,总计罚款40.4万元,有效震慑了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周密部署,“拉清单”监管
近年来,部分渔船民为逃避渔业部门监管,在渔船异地停靠时擅自拆卸、屏蔽安全救助终端,给海上渔船安全生产带来巨大风险。泉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全面梳理近年来涉及渔船安全设备终端的违法违规案例,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利用渔船动态监控管理系统排查我市2363艘在册渔船的安全设备终端安装、使用情况,着重分析渔船作业规律,将辖区内长期交叉停靠和安全终端多次离线、掉线的渔船纳入重点监管清单,为后续精准打击提供有力支撑。
市县联动,“过筛子”核查
针对前期梳理出的重点渔船清单,联合县级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方式,向渔民普及安全设备终端的重要性以及擅自拆卸、干扰的法律后果。针对安全救助终端设备异常需要报修的渔船,联合县级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设备供应商深入渔港及渔船停泊点,展开“过筛子”核查工作,登船检查安全设备终端的安装、连接情况,查看设备是否有被拆卸的痕迹、线路是否完整等,对于发现的擅自拆卸、屏蔽或干扰安全设备终端的行为,立即责令整改,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形成严查严管、有力震慑的态势。
科技助力,“零容忍”打击
“中国渔政35301”船在泉州湾海域开展巡查时发现,1艘渔船北斗示位仪信号与船位明显不符,执法人员随即利用“渔船动态监控管理系统”对渔船的航行轨迹和安全设备运行状态进行监测,持续定位可疑信号。经周密部署,联合台商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查获1艘擅自拆卸安全救助终端设备渔船及10台擅自拆卸的北斗示位仪,并根据延伸线索,在石狮市祥芝国家中心渔港查获10艘擅自拆卸安全救助终端设备的异管入辖渔船。经立案调查,10艘异管入辖渔船同时还存在未按照规定刷写船名、船籍港,未按照规定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报告手续,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和经过专业技术训练的其他船员等违法行为,最终对相关违法人员合计处以罚款40.4万元。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将持续强化渔船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
温馨提醒:
渔船所有人、经营者和船长要增强守法意识,依法依规配备、安装和使用渔船安全救助终端设备,不得擅自拆卸、故意损坏、故意屏蔽或者不按规定使用渔船安全救助终端设备,共同维护海上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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